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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3

綠能屋頂廠商門檻僅供參考 地方政府可自決

綠能屋頂方案最終拍板「政府零補助、住戶零出資」推動,透過費率補貼吸引廠商投入,惟廠商門檻:實收資本額2億元、建置實績5MW以上被業者反映門檻過高;能源局解釋,「門檻僅供參考」,地方政府可自行放寬。

能源局官員表示,上述門檻只是能源局建議,未來綠能屋頂推動會由地方政府招標,基於地方自治,中央對於地方招標沒有強制力,僅提供範本操作,地方政府若評估無需要,可以放寬。

官員指出,不硬性規定門檻是希望考量各縣市特性,地方針對遴選的範圍可能有不同規劃,讓地方可以按照自己的樣態去整合、招標。

官員表示,舉例來說,嘉義市可建置太陽能地區相對集中,台中則相對分散,整合的形態就會不同。

官員進一步表示,相信地方政府不會無條件放寬門檻,目前跟能源局談過的包括嘉義、台中、台南,彰化和雲林等縣市,也沒有表示要放寬門檻。

然而,躉購合約一簽20年,若不設定廠商門檻,如何確保不發生廠商營運困難,危及民眾權益的事件?官員表示,會比照中央公有屋頂出租相關規範,針對履約有問題廠商,訂出懲罰條款。

來源:中時電子報 時間: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