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在位置:首頁 / 綠能新聞 / 新聞專區

新聞專區

2017-06-03

別讓魚塭種電失控!

立法院三讀通過《電業法》修正案,全面優惠綠電發展。 有媒體報導為配合開發綠能政策,雲林縣沿海鄉鎮大批魚塭將轉型成為光電專區,目前魚塭每公頃租金從最早的十五萬元, 喊到卅五萬甚至五十萬元,比從事養殖利潤高, 對養殖戶有相當大的吸引力,

養殖業者轉行賺「綠金」 的熱潮在地方持續發燒。

站在養殖戶立場合理追求更高的利潤理所當然,但是考量到台灣土地資源有限,若任令光電業者盲目擴張拿魚塭來種電,對於國內水產養殖產業發展以及水產品供需(如雲林台西是全國重要 文蛤產地)是否產生重大影響, 事先需要有完整的科學評估並提出相

關配套,這涉及到台灣國土的總體規劃利用,絕對不是地方政府、農委會或經濟部單一機構可以獨力完成。

鑑於目前南部地區已經出現許多違法在魚塭或農地架設太陽能板設施 ,行政院必須在問題還未失控前,立即成立跨部會小組研擬完整的法令規範並嚴格執法,避免重蹈過去縱容超抽地下水,違法民宿,山坡地濫墾等造成尾大不掉,讓民眾身家性命受到威脅的覆

轍。

隨著經濟結構轉變,台灣是否還需要這麼多魚塭及農地, 尤其在沿海部分低窪地區逢雨必淹、生產條件不佳、淡水源不足,從事水產養殖或農耕經營相當困難,確實到了該檢討調整的時刻。

政府部門有必要針對未來國內糧食供應(包括農漁畜),水產品需求,農漁產品外銷以及再生能源配置比率(包括太陽能 、風力、水力、潮汐、地熱發電及生質能源等)作有系統的規劃,再邀集學者專家透過航照圖、地理資訊系統、GOOGLE MAP等把難以繼

續從事水產養殖或耕作(包括受污染、受災區、 地層下陷嚴重區等等) 的土地分等級標示出來並列出變更使用的優先次序, 再請地方政府提出整體規劃如:設置綠能水產養殖專區、綠能農業生產專區等,由中央統籌來審核避免財團、地方派系人情干擾。

然而根據國際再生能源機構稱, 太陽能發電成本自2010年以來降低了近60%,目前低至每度電 6-8美分,預計今後十年內將進一步降低60%

中國大陸在政府補貼及政策扶持下也在積極進行「漁光一體』」(即水上發電、水下養殖)技術研發包括:在遮光條件下對養殖生態系統、養殖生物等影響,找出最適合養殖魚種、養殖方式以及漁光一體最佳配置模式等, 初步認為太陽能設施占魚塭面積50%~

70%為佳, 可增加水產養殖效益約50%~100%。

而台灣無論養殖環境、養殖種類、飼養管理、日照等均與日本不同,不能一味採用日本模式(可以參考),台灣水產試驗所不能閉門造車,也應該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積極進行魚塭種電相關研究,提供政府作為決策與政策修正的重要參考。

透過新科技整合運用讓台灣養殖業者與農民能脫貧,進而能因應貿易自由化的衝擊(不必老是依賴政府補貼),應列為英全政府施政的優先項目之一。

然而根據國際再生能源機構稱,太陽能發電成本自2010年以來降低了近60%,目前低至每度電0.06-0.08美元,預計今後十年內將進一步降低60%,成為未來經營太陽能發電的一大變數;至於魚塭種電推動對台灣是福是禍,關鍵在於政府的規範(特別是再生能源

電能躉購費率變動) 與執行力,別只著重眼前近利卻斷送台灣養殖漁民的未來!

來源:蘋果日報 時間:2017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