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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1

經濟部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完成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審議

經濟部今(18)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由經濟部楊偉甫次長主持,審議國內首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會中針對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之各項計算因子及內容進行討論與確認後,決議輔助服務、電力調度、轉供電能(輸電)及轉供電能(配電)之平均費率分別為0.0460元/

度、0.0802元/度、0.2164元/度、0.3375元/度,各燃料別費率詳如附表,並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經濟部表示,本(106)年1月26日修正後電業法公布施行,依第9、10條規定,輸配電業因提供輔助服務、電力調度及轉供電能等服務,得收取費用。經濟部研擬之「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已於9月13日公告,台電公司依計算公式提報輸配電業各項費率,相關

資料數據並先送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驗證。為利委員審議,經濟部另於9月12日先行召開工作會議,由委員針對審議資料進行檢視及提供專業意見,台電公司再依委員意見進行修正及補充資料。

本次會議中,先由能源局就輸配電業各項費率計算公式進行報告,再討論台電公司「輸配電業各項費率」之各成本項目、合理利潤、總負載量之計算基礎、輸配電業各項費率支付對象及付費費率。能源局表示,為符合我國能源轉型、綠能先行之政策方向,輸配

電業各項費率訂定以鼓勵再生能源直供或轉供為原則,並兼顧使用者付費精神;故各項費率區分為基本費率及排碳費率,基本費率由使用者平均分攤,並給予再生能源優惠,排碳費率則依電力排碳係數訂定。未來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將每年調整,首次費率適用期

間則為106年10月至107年底。

經濟部表示,基於資訊充分揭露,將於今(18)日會後10日內將今日會議紀錄、會議所有討論資料及台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全部公開於網路,民眾自9月28日起可透過經濟部或能源局首頁連結至「電價及費率審議資訊揭露專區」

(http://web3.moeaboe.gov.tw/ele102/),瞭解本次輸配電業各項費率審議相關資訊及台電公司成本資訊。

來源:經濟部能源局 時間:106-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