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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3

漁電共生模式開啟綠電新紀元

Google 於1月23日宣布在台灣購買10MW的再生能源電力,成為台灣電業法修正案通過後,首家於台灣購買再生能源的企業,更是Google首宗在亞洲完成的再生能源交易,該案場由臺鹽綠能整合國內外包含雲豹能源、永鑫能源等業者結盟合作,以「漁電共生」

形式,於台南的養殖場魚池建置大規模地面型太陽能發電系統,打造兼顧養殖漁業及綠能發展的太陽能發電型態,在綠能產業榮景與商機湧現的同時,兼顧地方養殖漁業發展,並透過「漁電共生」模式加速台灣綠能產業發展。

總統蔡英文24日深夜透過臉書指出,Google宣布在台灣購買10MW(千瓩)的再生能源電力,是Google在亞洲完成的第一宗再生能源交易,發展再生能源充滿商機,很多國際企業把綠電當作投資的重要指標,Google在台灣購買綠電,正是希望能夠讓落腳台灣

的資料中心逐步邁向100%無碳的理念,而綠能可以幫助台灣產業走向國際,越來越多國際大廠希望產品製程必須使用再生能源,台灣是貿易導向的國家,有綠電將可幫助台灣產品行銷國際。

臺鹽綠能董事長陳啓昱表示,該公司協助國內外綠能業者建立良性的太陽能案場模式,堅持在創能、提升土地經濟價值(活力)及兼顧環境友善下所推動的「漁電共生」,利用支架的方式將太陽能面板升高數公尺,以不改變養殖物種、養殖作業方式於既有的漁

塭結合綠能與養殖活動。這對人口稠密的台灣而言,不用變更土地就可建置綠能電廠,而太陽能面板和養殖漁業可和平共存,透過綠能分潤的共享經濟,除了地主可以透過「漁電共生」增加收入外,養殖戶保有養殖場域外也可以降低成本,創造當地經濟效益。

「漁電共生」三項基礎執行原則為:

一、秉持「農地農用」及「一地多用」原則:並避開生態敏感之地,以規模化養殖農業結合太陽光電,兼顧養殖與綠能發展。

二、以地主與農漁民權益為優先:讓原養殖者有優先場域使用權,且不改變其原有養殖模式,確保養殖成效與漁民生計。

三、確保工程品質:太陽光電系統結構所有工程材料都必須經過專業第三方檢測,確定不得釋放重金屬或有害物質。在該原則下引進國內外企業投資綠能產業,並提供綠能資金,改善整體漁場硬體環境,藉此發展當地產業,兼顧生態平衡,同時解決台灣漁業與

能源的問題。

陳啓昱進一步表示,台灣在綠能產業有完整的上下游供應鏈,從生產技術到系統整合,可以提供非常完整的一站式服務,Google選定台灣作為在亞洲購買綠電的第一站,這充分顯示綠電發展對於提升台灣國際競爭力、增加國際能見度的正面效益。

而在太陽能光電中,一地多用、創能及土地發展平衡一直是發展綠電的核心價值。國內的西南沿海,有許多的魚塭,面臨地方長期發展失衡、漁村人口流失的困境。期待「漁電共生」透過「漁業為主、綠電為輔」帶動漁村創生,藉由發展綠能導入的綠能資金,

改善漁業環境、帶動地方發展,多元提升漁村的經濟產值。

感謝中央與地方政府,在Google投資消息發布後,皆齊聲支持臺鹽綠能推動漁電共生計劃概念,目前農委會已於本月24日發布相關審議原則,後續包含各地方政府的審查機制、與台灣出口產值息息相關的再生能源憑證法規等都應加速行政程序,促使再生能源的

推動速度符合國人目標,成為解決核能與燃煤能源間的最大公約數,期望相關地方政府能配合中央規範,積極推動各地漁業轉型的契機。

台南市府團隊表示,台南市目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居全國之冠,已達762MW,漁電共生更首創全國,儼然成為綠能低碳城市的領頭羊。「漁電共生」的理念結合了綠能趨勢與產業轉型,亦響應中央政府推動非核家園、推動「5+2產業」政策的重點,地方政府理

當支持。台南市政府將依農委會審議原則、配合地方現況去審議與協助業者推動漁電共生,並以「農漁為本,綠能加值」之原則,確保生態維護與漁民生計,創造綠能發展、漁業養殖與地方發展的多贏局面。

來源:中時電子報 時間:201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