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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5

中央與地方 擴大推動綠能合作

能源局10月18日舉辦再生能源週 以主題館方式呈現推動成效及技術亮點

為使國人能更了解我國再生能源推動政策及推廣目標,經濟部能源局規劃於106年10月18至20日在臺北南港展覽館舉辦「2017再生能源週」展示活動,將設置能源局主題館,呈現中央政府政策的推動成果,包括:「太陽光電2年推動計畫」、「風力發電4年推動

計畫」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作業要點」等施政作為;並設置「縣市再生能源推廣成果館」,呈現參與補助計畫的地方政府的推廣成效,及與相關產學界跨領域合作的成果。

有關上述補助計畫,是能源局於105年10月13日訂定「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廣再生能源補助作業要點」(簡稱「本要點」),提供補助經費協助地方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106年度核定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

縣、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及澎湖縣等15個縣(市)政府參與再生能源推廣計畫。

各地方政府透過參與能源局補助計畫,有效凝聚其內部能量,包括:`成立專責小組或專案辦公室整合資源、盤點在地化再生能源發展潛力及可行性推動策略,擘劃地方發展藍圖,並輔以教育廣宣以深化民眾支持,展現出各地方政府推動再生能源決心。中央及地

方合推綠能已有初步成果,近一年此15縣市合計新增551 MW再生能源同意備案設置容量,比前一年成長近4成。

此外,為提供參與補助計畫的地方政府額外動力,能源局於本要點中納入「再生能源推廣成效優異補助項目」,鼓勵各地方政府產出亮點成果,採其所轄區域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容量多寡擇優補助,提供額外資源以擴大再生能源推廣。經統計,106年

度再生能源推廣成效表現優異縣市前三名為臺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另如苗栗縣、臺中市、嘉義縣、屏東縣等4縣市,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新增容量,均較前一年度成長50%以上。

為落實再生能源生活化及在地化,有效達成我國再生能源推廣政策目標,地方政府於國家再生能源整體發展規劃中扮演的角色至關重要。各縣(市)政府將持續經由所盤點與調查在地再生能源資源與發展潛能,擬定短、中、長期推動策略來執行,將當地資源與

特色發展至極,能源局將透過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夥伴關係」緊密結合,共同投入再生能源發展,期能逐步落實我國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20%的目標。

來源:經濟日報 時間: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