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在位置:首頁 / 綠能新聞 / 新聞專區

新聞專區

2017-12-19

【高雄】新法規建築添美感 節能省電又環保

為推動節能光電與提升城市景觀層次,高雄市政府近幾年來修訂新建築法令,包括高雄厝、光電建築等,以景觀陽台設計或鼓勵民眾設置太陽能光電板,不少社區也利用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板結合賞景設施,讓這類適用新法規的建築,已成為南部建築規畫新趨勢。

高雄市政府為了將高雄打造成永續生態健康的綠光城市,工務局從101年來陸續首創了高雄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等創新法令,同時也配合推動太陽光電而修正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等法令,以鼓勵民眾與公部門建築物設置光電板,並鼓勵民間建築物設置。

透天頂樓設置太陽能光電採光罩,兼具節能、發電且合法,成為透天建築規畫新方向。

市府推動高雄厝新法規 建商配合規劃增多

高市府工務局長趙建喬指出,為推展太陽光電綠能發展,今年持續開辦光電設置專案輔導、裝設補助等相關服務。為推展太陽光電相關政策,工務局特別針對「建築物屋頂違章建築改建光電設施」、「建築物整合太陽光電設施(BIPV)」「戶數達20戶以上之公寓

大廈者」提高補助費用,每一申請案最高補助金額以新臺幣30萬元為限。

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卓永富表示,高雄市政府積極推動新建築法令,讓高雄建築規劃水準接軌國際,尤其是高雄厝設計及鼓勵回饋辦法,包括景觀陽臺、綠能設施,設置對環境友善之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綠化、雨水貯集功能、綠色交通、智慧生活科

技與其他綠能相關設施或其維修、支架、頂蓋等必要附屬設施。

並規定景觀陽臺寬度不得逾3公尺;其設置所在之居室面積不得小於10平方公尺,且深度不得小於3公尺。每層景觀陽臺面積之和,不得逾建築面積8分之1;其面積未達10平方公尺者,得建築10平方公尺。高雄建築業者依據高雄厝新法規設計的景觀大樓與透天

別墅持續增多,將進一步帶動高雄都市景觀邁向國際城市水平。

設光電設施回賣台電 年收益可達8~10%

高市府工務局強調,民眾居家屋頂安裝太陽能光電系統有多項好處,如可以讓屋頂有效隔熱、減少空調的耗損,及降低用電花費。且所轉換的電賣給台電,以今(106)年的躉售費率每度收費約為6.10元計算,設備投資後的年平均收益約為8~10%,比定存還高且保

證收購20年,收益具穩定性與安全性。此外,其優點還包括屋頂閒置空間可以充份利用,此無疑也是有效活化資產的利多作法。

高雄上揚建設董事長洪光佐認為,南部地區陽光充足,相當適合推動光電建築,包括住宅大樓社區頂樓設置光電板與光電設施,利用設計巧思,將光電板設計為休閒涼亭的屋頂,讓住戶在頂樓空中花園賞景時,可輕鬆乘涼賞景,社區也能善用光電設施,每年省

下至少4、5萬元電費,讓住戶接受度提高。

而透天建築過去多以裝設太陽能板熱水器為多,但目前一些建商為配合政府政策,不惜投入大筆預算,每戶裝設約50萬元的太陽能光電設施,等於每月可發電5.3KW,讓住戶可省下約3500元電費,除了表達建商誠意之外,也是光電建築實際可行的作法。

來源:自由時報 時間:2017/07/22